
- 索 引 號: SM03109-1600-2025-00009
- 備注/文號: 永民〔2025〕34號
- 發(fā)布機構: 永安市民政局
- 公文生成日期: 2025-06-16
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民生事務辦、財政所:
根據(jù)《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鄉(xiāng)低保和特困供養(yǎng)標準的通知》(明民規(guī)〔2025〕3號)文件要求,決定提高我市城鄉(xiāng)低保和特困供養(yǎng)標準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城鄉(xiāng)低保標準
城鄉(xiāng)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840元提高至872元。
二、調整特困供養(yǎng)標準
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標準由基本生活標準、照料護理標準兩部分構成。
1.分散供養(yǎng)標準。基本生活標準按照不低于當?shù)爻青l(xiāng)低保標準的130%比例確定,照料護理標準分為全自理、半護理、全護理三檔,分別按照不低于當?shù)刈畹凸べY標準的10%、25%、40%確定。
2.集中供養(yǎng)標準。全自理、半護理、全護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(yǎng)標準分別不低于相應分散供養(yǎng)標準的120%、130%、140%。
三、執(zhí)行時間
新標準從2025年7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四、資金安排
城鄉(xiāng)低保、特困人員供養(yǎng)所需資金按原渠道由市財政和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分比例承擔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民政、財政部門要加強工作對接,做好提標資金測算,精心組織實施,確保及時全面完成提標工作,適度提高低保補助水平,更好地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。
(二)嚴格動態(tài)管理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民政部門要按照政策規(guī)定,規(guī)范提標操作程序,加強動態(tài)管理,及時將提標后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,適度擴大低保覆蓋面。
附件:城鄉(xiāng)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標準一覽表
永安市民政局 永安市財政局
2025年6月16日
附件
城鄉(xiāng)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標準一覽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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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縣(區(qū))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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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鄉(xiāng)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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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鄉(xiāng)低保標準 |
最低工資標準 |
分散供養(yǎng) |
集中供養(yǎng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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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自理 |
半護理 |
全護理 |
全自理 |
半護理 |
全護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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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費 |
護理費 |
生活費 |
護理費 |
生活費 |
護理費 |
生活費 |
護理費 |
生活費 |
護理費 |
生活費 |
護理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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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年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元/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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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安市 |
10464 |
2045 |
1134 |
205 |
1134 |
512 |
1134 |
818 |
1361 |
246 |
1475 |
666 |
1588 |
114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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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39 |
1646 |
1952 |
1607 |
2141 |
27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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