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永安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情況公示(2025年)
根據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實施細則》,以下人員經市衛(wèi)健局審核無異,擬作為2025年度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,現予公示。
一、 農村獎扶對象的基本條件
農村獎扶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
1.一方或雙方為非國家機關、國有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;
2.一方或雙方曾經生育子女或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和政策規(guī)定生育或收養(yǎng);
3.現存一個子女或農村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;
4.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年滿60周歲;
5.戶籍在永安市。
二、如發(fā)現下列情況之一者,請在公示后7日內舉報。
1.公示情況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相符的;
2.符合條件對象未公示的。
舉報電話:
福建省衛(wèi)健委 —— 0591-87844606
三明市衛(wèi)健委 —— 0598-8239341
永安市衛(wèi)健局 —— 0598-3859356
附:公示名單
永安市衛(wèi)生健康局
2025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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