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永安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情況公示(2025年)

日期:2025-05-21 17:26 來源:永安市衛(wèi)生健康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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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據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實施細則》,以下人員經市衛(wèi)健局審核無異,擬作為2025年度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,現予公示。

  一、 農村獎扶對象的基本條件  

  農村獎扶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 

  1.一方或雙方為非國家機關、國有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; 

  2.一方或雙方曾經生育子女或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和政策規(guī)定生育或收養(yǎng);          

  3.現存一個子女或農村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;  

  4.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年滿60周歲; 

  5.戶籍在永安市。  

  二、如發(fā)現下列情況之一者,請在公示后7日內舉報。 

  1.公示情況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相符的; 

  2.符合條件對象未公示的。 

  舉報電話: 

  福建省衛(wèi)健委 —— 0591-87844606 

  三明市衛(wèi)健委 —— 0598-8239341 

  永安市衛(wèi)健局 —— 0598-3859356 

  附:公示名單 

  永安市衛(wèi)生健康局   

2025年5月20日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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